2014年第15次全国“爱耳日”宣传教育活动

来源:未知    编辑:济南声佳听力  时间:2014-01-22 08:55
为进一步加强我国初级耳科保健工作,特将2014年第15次全国“爱耳日”宣传教育活动主题确定为:“爱耳护耳,健康听力——预防从初级耳科保健做起”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  一、活动主题
  “爱耳护耳,健康听力——预防从初级耳科保健做起”

  二、时间安排
  2014年3月3日,有条件的地区可酌情延长活动时间。

  三、宣传重点
  大力宣传初级耳科保健在听力残疾预防中的重要性和必要性;大力宣传初级耳科保健知识,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广泛开展初级耳科保健,做好健康教育、妇幼保健、常见耳病防治及听力筛查等工作;大力宣传耳科保健从我做起的理念,增强全民爱耳护耳意识。

  四、工作要求

  (一)切实加强组织领导。
  各地要高度重视,认真贯彻落实本通知要求,残联、民政、卫生计生、文化、新闻出版广电等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,制定宣传工作方案,明确分工,协调行动,确保“爱耳日”宣传教育活动广泛、深入、扎实开展。

  (二)积极创新宣传形式。
  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,积极创新宣传形式,采用多种方式增强“爱耳日”宣传教育活动的针对性、有效性和吸引力,形成全社会关注听力健康,重视初级耳科保健的氛围;要充分发挥报刊、广播、电视、网络、短信等大众传媒的作用,多渠道发布“爱耳日”活动消息;要广泛组织发动专业机构、学术团体等社会力量参与活动,充分利用讲座、咨询、海报、板报、科普读物等形式普及初级耳科保健知识;积极将宣传教育活动与便民服务有机结合,有条件的地区要积极组派专业技术人员深入社区、学校、养老院等机构为群众提供耳科保健、听力筛查、助听器验配等服务;继续在首都北京和有条件的城市举办全国“爱耳日”公益音乐会,打造“爱耳日”宣传活动品牌。

  (三)整合推进实际工作。
  各地要以“爱耳日”宣传教育活动为契机,采取综合措施,加大初级耳科保健工作力度。要进一步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络,面向基层医疗卫生专业人员做好初级耳科保健业务培训;要统筹规划,做好初级耳科保健与耳科临床治疗、听力康复等工作的有效衔接,形成结构合理、功能完善的听力残疾预防与康复工作体系;要进一步加强初级耳科保健、耳科临床治疗及听力康复服务相关保障政策建设。

  (四)及时做好活动总结。
  各地残联要认真做好“爱耳日”宣传教育活动的总结。及时收集整理本地宣传教育活动情况,将活动总结及活动的相关图片、视频等资料于2014年3月10日前报送第15次全国“爱耳日”宣传教育活动办公室。第15次全国“爱耳日”宣传教育活动办公室地址:北京市朝阳区安外惠新里甲8号,中国聋儿康复研究中心办公室(全国工作处)。

  五、宣传口号

  ——爱耳护耳,健康听力——预防从初级耳科保健做起

  ——重视耳科保健,减少耳聋发生

  ——重视耳科保健,享受聆听快乐

  ——拥有健康听力,享受美好生活

  ——做好耳科保健,享受健康听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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